艺术演出中的专业照明灯具种类繁多,各有所长,各显其能,有聚光灯、散光灯、电脑灯、滚筒灯、蘑菇灯、天女散花灯、幻影灯、宝石灯、摇头灯、近光灯、空中扫描灯、户外旋转灯、三基色荧光灯……。而激光发射器在这些灯具中独树一帜,具有其他任何灯具无法代替的功能,因此,我分别对激光在艺术殿堂中的应用特性,做几点不成熟的分析:
一、 激光是“点睛之光”
“画龙点睛”的绝妙之处是人人都能体会的,一出晚会打算从开场到闭幕都用激光完成灯光照明和灯光效果是不可能的,这是它的特性所决定的。通过近20年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将激光应用于艺术殿堂时,要用在点子上,要少用不可滥用,试想一台多彩的晚会演出,从开场到结尾,激光不停的跳耀、闪烁,气氛是有些热闹,但观众受不了,观众会反感的。因此,我主张在关键时段、关键部位、关键环境、关键氛围,去显现激光的艺术魅力。如在12年前也是农历马年新年,我们在体育场最高围墙上,让“激光马”从左侧直飞驰到右侧转了一大圈,以这样的方式拉开了演唱会的序幕,我们的“点睛”任务也算完成一部分,然后在节目中,经过筛选在关键高潮时段打出了各种激光图形,进行适时的烘托,观众十分满意。
二、 激光是“烘托之光”
激光的定位,在艺术领域是起点睛、陪衬、烘托的作用。在国外有些大型交响乐演出中,随着音乐的旋律的变化,观众席和演奏席上方 ,“激光花篮”盛景有节奏的闪现,使观众获得意外的视觉享受,当然“激光花篮”若长时间出现就把音乐会捣乱了套。但适时的与演奏会内容十分融合的形象激光造型,才是适宜的烘托、才能为音乐添彩。在深圳市内最高建筑物(即地王大厦)顶部、组装了大功率的激光发射器,每当深夜到来强激光束扫视天空,十分醒目。这是现代大都市的又一具有代表性的特色,耀眼的光束在夜空中游动,给人们一种温馨的直感,动人心扉,催人奋进。现在很多场合时有滥用激光现象,我称之为 “添乱之光”,激光应用时,要对激光的特性、应用中的利弊、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就是帮倒忙了。我们这方面有深刻的经验与教训,如果文艺演出中激光应用场场有,而且一个节目也不拉,多次重复这是艺术的忌讳。艺术规律经常要求我们在激光应用上要少而精、作到形式内容的统一、时空转换要贴切、要准确地体现人物、情景、时空的变化要求。更多的出新、创新,该突出时突出,该烘托时烘托,不能喧宾夺主,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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